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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是骨子里的,那些不愿反骨得的人,哪怕身处在浓浓迷雾,看不见任何曙光,我也想再坚持,再坚持一会儿。
“雾都孤儿”应该是写给奥利弗和南希的,一个是骨子里的善良,一个是骨子里的刚烈。刚刚看完《雾都孤儿》,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我以为奥利弗也会慢慢的变成他们中的一员,毕竟,他仅仅是个小孩。
第一次,他在济贫院吃不好,穿不暖,还要被其他孩子欺负的时候,我想他应该会跳起来还击,然而没有。因为他太小了,而且饥饿使他根本没有能力反击。
后来,到了棺材店
奥利弗(马克·莱斯特 Mark Lester 饰)是一名孤儿,从小在教会中长大。九岁时,奥利弗被派遣到工厂做工,之后又来到殡仪馆成为了学徒。奥利弗的聪慧和机敏让他很快就在殡仪馆里站稳了脚跟,但与此同时,他亦遭到了同伴们的妒忌,他们故意挑衅激怒奥利弗,最终奥利弗离开了殡仪馆。
无家可归的奥利弗过起了四处流浪的生活,经过漫长的旅途,他来到了伦敦。一个名叫道奇(杰克·瓦尔德 Jack Wild 饰)的扒手将奥利弗带到了匪首费金(朗·穆迪 Ron Moody 饰)的面前,就这样,奥利弗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一次意外中,奥利弗被警察逮捕了,但随后,他被证实是无辜的,当事人布朗罗先生(Joseph O'Conor 饰)对奥利弗感到十分愧疚,于是收留了他,奥利弗的生活能够从此走上正轨吗?
用音乐剧的形式展现,别有风味,却并不背离原著。
演员从相貌到演技都十分到位。Oliver俊俏,娇小,让人更生怜悯;“机灵鬼”滴溜溜转的大眼睛,显示了久混社会后,超越年龄的成熟;费金布满皱纹的脸,混浊的眼和尖尖的鼻,老奸巨滑一目了然,然而演员的演绎,又让观众觉得他虽“奸”但不“恶”,生活在社会底层,无奈从恶,无法向善;南希的热情奔放,心地善良通过歌舞和一身红裙,显露无遗;塞克斯面无表情,冷酷而无情;Oliver的恩人虽只有几个镜头,但却透着绅士风度和儒雅之气。
很喜欢南希第一次见Oliver时的那段歌舞,小孩子们在“机灵鬼”的带领下,齐齐扮演着马车,路人,追求者等形象,生动有趣,惟妙惟肖。
狄更斯的筆下世界是陰暗的人性描寫, 不管描寫的場景,人物,心情, 讓讀者讀來無法起舞, 所以給拍成電影電視劇留下很大的發揮空間. 原著提供了無窮的樂趣, 讓讀的人自己去找到那一縷黑暗中的希望和陽光, 然後和書中最無辜, 最倒楣, 最被欺負的和最壞的人物們一起勇敢的活下去.
當然, 小編最喜歡的都是他筆下的壞蛋, 這也是為什麼小編老是愛錯女人, 放點被甩兵變當小狼狗仙人跳, 樁樁件件碰到, 年輕有為的生命還沒成為一席華美的袍子, 心上已經爬滿了跳蚤.
Oliver 裡面的壞蛋有好幾個, 最有層次的是扒手訓練總教頭兼銷贓 Fagin, 他手下有已成大盜, 牽著一隻狗 Bull's Eye 的高徒 Bill Sikes, 專業扒手大徒弟 Artful Dodger. 次個壞是管 workhouse, 壓榨孤兒勞力, 少衣給食, 結交權貴, 沿街把要多點稀飯就被認為搞造反的小孩 Oliver 賤價賣到殯儀館當小孩出殯領哭喪棒的Mr. Bumble. 個個在自己的領域裏事業有成, 幾乎都做到了 top.
讲一讲这部电影和原著的不同之处,其中比较明显的是:
1.奥利弗变成了布朗老先生的孙子,而且这部电影里面把布朗老先生从原著里面的老绅士改编成了一个易怒的人。
2.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也被改掉了。
3.老犹太费根被美化了,在电影中是一个无奈的底层人民,从事小偷行业但是并不忍心看别人因为自己受罪。其中他还多次保护奥利弗。原著里面他狡猾恶毒,设计让比尔杀死南茜。
4.原著中的闪光点虽然留存不多,但是南茜最后还是因为救奥利弗而惨死。奥利弗的结局也没有交代。
五十多年之后,波兰斯基自己拍了一版《雾都孤儿》,把大卫里恩版不太顺的地方捋得更加流畅自然,情节和内涵的侧重也有不同,但相比之下比较平庸(可能不比也比较平庸)。
结尾大唱人性赞歌时显得有些尴尬。
大卫里恩出色的戏段就会闪闪发光,闪耀出大师般的光芒。并且表现出了狄更斯的幽默,还有一种文学的天真。
雾都孤儿:1968推荐,Oliver Tw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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