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血迷宫》,看看那张海报,黑色的底,血红的人影,仿佛在暗房里缓缓冲显出来的悬念。影片确实是有悬念的,挂着致敬于希区柯克的牌子,明目张胆的给我一个窥视夫妻,情人,杀手四方纠缠的八卦欲望。
2.1984年我多大?4岁,是会说话了的年纪,那年文莱脱离大英帝国独立了,苹果推出了划时代的MAC计算机,邓爷爷视察了深圳,日本著名痴女系AV女优丽花里子出生了,《血迷宫》也上映了,可我在22年以后才看见它。它真漂亮,好似命运分叉的小径,而电影里那把枪,在我面前正是一个路标,指向生,抑或死。
3.那10000元的酬劳,该怎样得到,是顺利杀掉奸夫淫妇从丈夫手里拿到,还是制造假象得到钱后杀掉丈夫再嫁祸给那对野鸳鸯?似乎是后者更有味道,也是聪明人的做法。但正因为这聪明的作为让我们这些愚蠢的人对希区柯克之流顶礼膜拜。于是公安局的叔叔们每年积压的那么多凶杀案。
4.那个打火机如果是ZIPPO的,是不是很掉价?打开去点香烟,听不见叮的一声响,光滑蠢笨的四方块不够庄重,这可是杀人事件,嘘…大家小声点,这个侦探不是伟大的亨弗利鲍加,他更狡猾残忍
小时候,我们常常被问到:“你长大后想做什么?”“科学家!”很多小孩子都这样回答,那时的教室里、走廊里都会悬挂着科学家的画像和简介,于是在小孩子和教师的眼里,似乎只有科学家才是人生的目标。
这样的回答只为了应景,谁也不会当真,回答了就完了,它只是个傻逼任务而已。何况,达成理想有很多影响因素,即使努力也不见得就能得逞。人生如大海,我们则是小船,向着目标努力,最后却事与愿违——生活中到处都是巧合、误解、陷阱、隔膜,一切早已注定,并不以我们的想法为方向。
芬克先生在剧院做编剧,甘于在幕后过自己平淡的生活,可是一部戏的突然成功改变了一切:他受到好莱坞著名电影公司的邀请,为其写作一部关于拳击手的剧本。面对这个机会芬克却没有信心、一心想着放弃,最后在朋友的撺掇下,才被拖入这个别人梦想得到的人生机会。对拳击手的生活毫无了解,导致芬克的写作毫无头绪,时时处在寻觅灵感的煎熬中。
在小旅馆,芬克意外认识了一个推销员查理•梅多斯
“巴顿·芬克”巴顿芬克,原来如此。
转载请注明网址: //m.keyitservice.com/dy/id-156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