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是一个对枪从不找掩护、警局自由出入、无限复活的城市。黑门和阿卡姆就是criminal进阶之地,最后一季总体质量不如前几季,但瑕不掩瑜,依然是最棒的衍生剧。五季下来迎来送走了许多自称“我是哥谭”的正/反派,剧终告诉我们答案,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城市危难关头,各行各业(各帮派)联合起来,真·社会主义。
Oswald在黑门可以出本书的 我的奋斗 或 我的前半生 第一句写 哥谭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很多人都说,哥谭的背景设定要远比蝙蝠侠本身要精彩。在这个罪恶之都,一切都要从那一家三口在小巷里遇害说起。哥谭首富托马斯·韦恩和妻子玛莎·韦恩带着儿子,看完电影后走在后街。五分钟后,只剩下两具尸体和一个站在血泊中的小男孩。珍珠项链撒了一地,父亲对儿子说了最后一句话:“要坚强。”一个劫匪的抢劫,改变了整个城市的命运。这一年,布鲁斯·韦恩还只是个孩子。
《哥谭》的主角是戈登警察,在诺兰版的黑暗骑士三部曲中,加里·奥德曼完美诠释了那个正义的化身。而在这部剧中
大约是因为我三观本来就不怎么正,所以五季看下来它也并没有被影响得更歪,杰罗姆杰罗麦两兄弟我基本零好感完全不觉得有什么不得了的魅力,但容我吐槽一下,对于五季中的正派担当——戈登,我是真的很讨厌,乃至厌恶。
嗯,我尊敬他的理念和坚守,然后极度讨厌他的为人和作风。
我讨厌他首先在——
原则游移
对,没错,我说的就是这个自以为非常有原则的家伙。
实际上看似伟光正的戈登他真的很自我矛盾,看他的三观我基本半数以上都在翻白眼。
从心理学来说,执法者有一种心理是绝对要不得的
看了七集,弃。
前传不好拍,因为人物命运已注定,留下的发挥空间实在不多。
但带着镣铐跳舞,就愈要把活做精细,而不是我是“命选之子”带着主角光环一路开挂。没有合理的戏剧冲突,哪怕人物本身很有意思,也立不起来,无法产生共情。对,我说的就是大反派penguin。
就有限的几集来看,这本来是一个比正派主角复杂有内涵,极其容易出彩的人物。可是现在印象里只有他的神经质,能力半点看不出来。几次上位都像是编导硬塞过去的,而不是出于他本身能力的筹谋。
Gordon就更是如此。一身正气之外实在乏善可陈。
這劇算是見好就收了,看過太多劇情愈來愈寫不下去都硬要寫十幾季的美劇,我覺得福斯這次是完得剛剛好啦(其實三季就可以收了,可能當時還很受歡迎?)
只算頭3季半我會給5星,第3季後段李煩人黑化到第4季已經太狗尾,但仍然有我喜歡的劇情,例如企鵝反將蘇菲亞(可惜小孩沒有再出現)、李當女王和謎語人合作,我都依然看得很過癮,而且每季的冬休前後都表現得很好
第五季主要就是要圓設定上的事去連接正傳蝙蝠俠,其他看著像是角色們出來湊熱鬧開派對的,質量比起頭幾季落差挺大,還好只有半季
【哥谭 第五季】大卫·马祖主演,戈登代表正义,这是我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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