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孩,被强迫卖淫,嫖客不满意,被打死被肢解。六个嫌疑人都是未成年。
13岁少女因同窗漂亮遂怀恨在心,杀害并肢解,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14岁女孩被强奸,罪犯是13岁,受害者家属获赔9021块,男孩不满杀女孩母亲泄愤。
12岁男孩弑母后不仅不承担任何责任,甚至还返回学校上学。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下,犯罪成本太低导致的结果是未成年犯罪频发,而且“凶手们”毫无悔意。
“不后悔,我可以不用学习了,不用压力那么大了。”
即便是旁观者如何义愤填膺,受害者家属如何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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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时常出现在我们的视线里。
案情让人触目惊心,但处理结果总是让人大跌眼镜。
不少网友调侃《未成年人保护法》总会给人带来意料之中的失望。
其实不止我们,在“未成年人犯罪”这个议题上,每个国家都会遇到棘手的问题。
今天葛红梅我要给大家讲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真实故事。
1993年,葛红梅我出生的那年,在世界的另一端发生了一件举世震惊的事件——
一名年仅2岁的孩童,被两个10岁的男孩虐杀致死。
羁押
“羁押”活着的人才选择的机会,离开的人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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