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老三字经说的:人之初,性本恶。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觉得正确。
虽说本片于三字经无关,毕竟已不是人之初了。但主角失忆,对自己的过往一片空白,除了生存的本能,在逐渐浮现出来的线索中,他相信了自己是个坏人。人性有多浮躁?主角不但认定自己是绑匪中的一个,甚至还幻想出亲手枪杀了自己最在意的女人。也许有人会认为这算一种心理暗示,是催眠,是洗脑。但我觉得这只是简单的好与坏对比的结果,是人性处于社会阶级区分的因素,因为这世界只有好人与坏人可以选。
这世界有很多坏事做尽的人,总有借口把自己当做好人;也有一些人因为少少的事情被周遭唾弃,把自己当成十恶不赦。当然,再坏的人也有善良的一面,再好的人也有不为人知的污点。就像结局那样,当主角发现自己并不是劫匪的一员,才终于想起原来自己应该是个好人。人性的转变跨度何其大,现实中的人何尝不是呢。
当别人都说我是好人,那我就是一个好人;当别人都说我是坏人,那我就是一个坏人。人性永远来源于坏境——
首先应该肯定影帝的表演,没得说,完美的细节诠释让一些偶像明星在此刻灰飞烟灭。
个人很喜欢此类影片,语言少,表现多,很容易让我进入剧情。最初主人公表现出的是我们一般人都会有的反应:痛苦、绝望、愤怒。但不同的是,在每个选择面前他都会选择积极的那面。尽管折腾了一番发现回到了原点,他还是能拖着一条废腿爬上了布满苔藓的山崖上。
虽然由于脑震荡暂时丧失了记忆,但有几个细节可以表示他内心并非恶人,首先是开始他认为自己就是那个劫匪得时候,他对有可能是自己杀死了银行出纳这件事表现出极大的内疚,其次是当他发现后备箱里有很多美元时,并没有感到极大的兴奋,包括烧钱取暖,也没在身上带一分钱。最后是那条可爱的小狗,这是他童年美好记忆的展现,并且可以给他以动力、方向,让他最终可以逃离困境。
PS:此部电影完全可以当做一个90分钟的表演教学课。
一个人遭遇恐怖的车祸,从死亡边缘挣扎着醒过来后却失去了记忆。看着后座的尸体,他认为那是自己的一位朋友。浑身是伤,而且他的右腿还压在撞扁的车头里无法动弹,他只能向上帝求救。
他无助地像一个无辜孩子,让人怜悯。
就连“我是谁?”这个问题他也无法回答。
他的在自己座位下发现了一张信用卡,上面的签名,雷蒙德。
偶然,他打开了收音机。杀人并抢劫银行的逃犯正在逃逸中,其中一名,便叫雷蒙德。
他恍惚间看到自己向一个女人开枪,他好像看到警察在树林里搜寻的手电灯,思绪复杂。
被杀的那名女出纳,他记起了什么,眼神变得凶狠了。
跌跌撞撞,终于,他逃出了森林。公路边却又发现一具尸体。他从尸体的口袋中拿出了一张身份证,死者的名字是雷蒙德。
他突然全记得了,自己是那场抢劫案中的人质。
因为自己的选择,他把自己从一个和朋友开车出游在森林里遇难的普通人,变成杀人的劫匪,甚至在逃离森林的几天里,植入了自己开枪杀人的记忆。
如果,他最后都没有发现雷蒙德的尸体,也没有恢复记忆,而是以逃犯的身份继续活着
这是我看过最烂的片。
各种漏洞,经过好几个日夜没有进食,主角仍然生命力旺盛,甚至可以有心情和狗狗玩。
淹不死。
翻译也太非常非常2。
最烂的一部电影,没有之一
“失事”坚持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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