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慈才是刑法的内核
今天看了十二怒汉,看完后习惯使然,我第一时间去翻看了影评,片尾那句“如果仁慈高于法律该怎么办”被引用了无数次,似乎仁慈与法律是对立面与矛盾体。对此我嗤之以鼻,一位好妻子不光是要长得好看,还要会做饭,善持家,同样,一部好的法律不仅要对其子民仁慈,也要对子民教化。从高中时候我们一直被灌输一种观点,法律就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对此我深信不疑,直到我学了一点皮毛,听了一些讲座之后,才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仁慈才是刑法的内核,而非苛刻。
不如让我们先看一个问题,在公交车上,小偷偷了一个人的钱包,里面还有身份证,银行卡若干。他回到家一定是又气又恼,“这该死的小偷偷了我的钱包”!在他用“该死的”时候,我想他是认真的。如果他当场抓住了小偷,他恨不得上去剁了他的手,就像网络上常说的“没收犯罪工具”。事实上,这并不是我们的一种推测和臆断。2011年8月在番禹有个小偷被抓住当场游街,同年10月有个女小偷被抓住了,被扒光了衣服示众
从一起杀人案里我们能看到什么,答案很可能是一切。尼基塔·米哈尔科夫的这部电影在原著的后面加了个大审判的副标题,那么审判的是什么呢?那个被指控有罪的车臣男孩,亦或是法律以及法律背后的整个意识形态机器,还是被这一意识形态机器统帅下的我们?
十二个来自不同阶层的陪审员挤入一个空旷的体育活动室,开始讨论一个被指控有杀人罪男孩的判决,他们笑语盈盈,就像《复活》里描写的陪审团一样急于完成这项政府赋予公民的神圣义务继续自己各自的生活。投票开始后,十一个人赞同有罪,然而一个发明家反对。他提出,我们这是在讨论一条生命,我们应该更严肃地对待。这条理由如此地可笑以至于引发了其他人的愤怒,因为他的质疑不能在任何层面上构成对案情本身的质疑。然而正是在这里,统摄于法律意识形态下的主体叙事第一次被打断,人性取代了程序意义上的法律成为叙事的主能指。然而这并未构成主体叙事语境的实质转化,因为在这里,人性作为资产阶级法制的实质实际上不过是法律的隐喻罢了,人性这一主能指的下面潜动的正是资产阶级法律的合法性认证自身
“12怒汉:大审判”视听享受的剧情片 人之初,性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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